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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高兴参加会议。我今天要讲的不但是一个想法,而且已经成为现实,叫民营城市。

 
我国大部分城市是政府征地拆迁、建设并运营的城市,称之为国营城市。这样的城市化模式有一些问题:房价高,工业用地占比大,单位土地产值低,征地拆迁成本高,上访一度成为很大的矛盾。此外还有中西部空城、鬼城的问题,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。
 
但是,政府建设城市也有其优势。其一,征地拆迁的成本会低一些。成本低,土地利用效率就不高。代价越少,就越得不到重视。其二,土地出让,可以获得投资的外部性收益。投资修路,两边的土地如果增值,收益不被投资方拿走,就没有投资的动力,没有积极性修路。政府建城市,可以通过连片开发,把投资收益内部化。
 
在现实中,出现了一批由企业和村庄建设和运营的城市,称之为民营城市。
 
 
成都双流蛟龙港
成都双流区蛟龙工业港,是一个在4平方公里土地上,由民营企业建的城市。城市的人口有10万人,产值200亿,税收4个亿。经济密度高,每平方公里人口2万多人,产值50亿,税收1个亿。高密度的产值与税收对人群的聚集,尤其对农民工的住房、医疗、教育的帮助非常大。
 
蛟龙港为中小企业提供厂房。小企业的聚集创了就业机会,吸引了大量农民工来工作,人气聚集了起来。蛟龙港顺应人口聚集,建设了商场、住宅小区,海洋馆、学校等。蛟龙港从一个工业开发区,升级为一个城市。基础设施夜由企业投资修建,包括道路、污水处理厂、供水厂、110千瓦变电站、排洪沟、地下管廊。在4平方公里土地上聚集了十万人,单位面积的人口与产值远高于不远处的,面积有80平方公里左右的国有开发区。
 
很多政府官员认为,政府主导城市化可以降低征地拆迁的成本,内化基础设施投资的外部性,统一规划并更有效地配置资源。作为一家民营企业,蛟龙是怎么解决这几个问题的呢?
 
建设城市不一定要把土地国有化。租用农民的土地也可以建城市。蛟龙港的4平方公里土地就是租用农民土地建的城市。租用土地也可以进行连片开发。租用农民的土地后就获得了连片的土地开发权,把开发获得的收益投下一个片区再开发。蛟龙跟政府签了一个分成合约,蛟龙修建基础设施,利用道路两边的土地招商引资。物流、交通改善了,企业的产值提高了,税收也提高了。增加的税收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分成,25%的企业增值税返给蛟龙,蛟龙就有动力投资基础设施建设,提高这个区域内企业的产值和税收。连片开发和税收分成,把投资基础设施的外部性收益外溢到道路旁边的地块上,变成蛟龙收益的一部分。不需要政府征地,也能解决基础设施的外部性问题。企业只要租用大片土地,用租用的方式,也可以获得收益,并有积极性投资于基础设施。
 
民营城市的特点是高度依赖于合约。主要的协议约定包括:
 
一,在2003年,九江镇与东升镇的八个村和蛟龙公司签订了农民拆迁安置协议。2014年,给农民的住房补偿达到了42万元。蛟龙获得了连片开发的土地,也获得了开发土地的收入。
 
二,蛟龙与政府签订的协议中约定规划权备案,蛟龙工业港的规划与双流总体规划相符,但是这4平方公里区域内部的规划完全由较龙港制定。获得了规划权,蛟龙就可以按照自己对市场的认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。
 
三,税收分成。双流政府以扶持奖励政策的方式,对蛟龙承诺的每平方米实现税收100元,每年按地方实得25%分给蛟龙,这样蛟龙就通过投资基建,获得了土地上的收益。蛟龙获得了税收分成、租金的收益、租用厂房的收益,再将其投入修基础设施。基础设施修好以后厂房租金提高,税收增加,蛟龙的收益进一步提高。
 
四、税收返还清楚地体现在蛟龙和入驻企业的合约中。蛟龙与园区写字楼企业签订的合约是,如果每一百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单年完成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税收,蛟龙把政府返还税收的一半给这个企业。政府与蛟龙签订合约,蛟龙与园区里的企业签订合约,形成了层层分成合约。园区里的企业有动力提高生产效率。
 
一系列机制,促使蛟龙有动力提供公共服务。蛟龙建了一个准公办学校。对达到税收标准的企业和个体户,蛟龙代交学费。为了激励企业多交税,蛟龙规定,凡是在园区交税达到50万以上的,每50万元解决一名企业员工子女入读的问题。这和公办学校的原理是一样的。公办学校是用居民交的税收支持学校的运营。但是,实际情况是,很多在北京工作的人交了税,但是户口不在北京,孩子上不了学。在蛟龙,企业只要交了税,政府将一定的税收返还到蛟龙公司,蛟龙就有动力帮助企业解决员工子女就读的问题。利用税收分成,免除了民办学校的学费。不需要政府建公办学校,一样可以用税收办民办学校,解决教育资源供给的问题。民办学校的资金来源,不仅包括增值税,还包括营业税。蛟龙规定,从事第三产业的个体工商户,只要年交税5万元以上,就可以解决子女的入学问题。不用政府直接办学校,照样可以用一套合约和税收模式办准公办学校,解决公共服务的问题。
 
 
北京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庄
民营城市的模式有各种各样的变化。北京昌平的郑各庄,是由企业和村庄办的城市。宏福集团招商引资,入驻了中央戏剧学院、北京电影学院、北京邮电大学的分校。建设了温都水城、滑雪场、养老院等。在3平方公里土地上吸引了3万多人。
 
 
河南郑州新田城
郑州新田城,是一家民营企业在7平方公里的农村土地上建的城市。新田城与村庄及镇政府签协议。镇政府承诺帮他们征地拆迁,但是实际上什么也没做。企业自己跟农民谈,以比征地高得多的价格把土地拿了过来。我访谈的一位农户,一个小组的组长,她跟我讲新房子和老房子是一平米换一平米。一栋楼的一个单元十套房子都是她的,每套大约是60多平方米,她再租出去当房东。这里土地贫瘠,以前种地每亩只有400元收益,人们不得不外出打工。新田城聚集了人气后,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,房租收益增加了,中老年人也不需要外出打工了。
 
企业拿土地,比政府强拆周期要长,资金成本高,但是土地使用效率更高,开发更谨慎。没有钱,就没法摊大饼式的去拿地。新田公司没有资金把7平方公里土地建满,就作一级开发商,修基础设施,把土地再交给恒大、碧桂园开发。为了吸引人来买房子,企业与郑州的公立学校、南方的教育集团合作,建了一个民办学校,许多家长开车送孩子来这里上学。
 
但是,因土地制度的限制,集体土地不能转让,银行的政策是国有土地才可以抵押。实际过程是,企业跟农民谈来的土地,还不得不把部分土地再次国有化。如果集体土地可以合法转让,就无需土地国有化。
 
 
城市的核心是合约
问题是,在人们的观念里,总觉得应该由政府建城市。理由是征地拆迁成本很高,基础设施投资有外部性。但是本质上,这不是政府和企业的问题,本质上是合约的问题。企业也可以建城市,而且在很多地方成功了。
 
还有很多人认为,必须土地国有化才能实现城市化。这个理念是有问题的。刚才举的例子都是租用农民的土地,获得了大片的土地使用权。不需要土地国有化也可以获得土地增值收益,获得开发城市的好处。
 
 
四种城市化方式
目前,主要有四种城市化方式:政府建城市、企业建城市,村庄建城市,农民自己建城市。
 
政府有强制力。企业不可能有政府的力量强。政府可以通过舆论、信仰、理念、国家利益的说词,暴力的使用来实现其强制力。企业主要依靠市场合约。村庄依靠熟人社会的关系来协调资源。农民自发建设的城中村,在国外被当作城市来对待。
 
这几种城市化方式,各有利弊。要看的是,在哪些条件下,哪种城市化方式相对更有效果。
 
民营城市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。制度层面的因素影响较大。一是《土地管理法》能否修改,允许集体土地入市;二是企业是否可以购买建设用地指标,有转变农业用地性质的权利。
 
 
民营城市与供给侧改革
民营城市可以推动供给侧改革。城市要吸引产业与人口,就需要配套教育、医疗、交通、公园等公共服务。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时,受区域利益的限制,有一定的滞后。但是,企业在建设和运营城市时,为了吸引人口、产业,在一开始就配备教育、医疗。这些机构并不是公办,而是民营。民营城市能帮助解决供给侧的问题。其次,民营城市租用土地,跟农民谈判,对价格更敏感,会更加控制开发的范围、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经济密度。
 
 
本文为中央财经大学民营城市研究中心主任路乾在镜鉴与前瞻年会2017:新经济·新治理上的主题演讲,经本人审阅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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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乾,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副教授,美国马里兰大学经济学博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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