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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克里斯·卡尔顿

日期:2017年11月30日

来源:米塞斯通讯

对于《历史争议》[Historical Controversies] 的听众来说,讨论米塞斯学派的历史研究方法可能会有所裨益。尽我(自认不完美的)所能,我尝试将米塞斯的历史方法——称为“thymology”(历史的理解)——应用于我所进行的历史分析中。但究竟什么是“thymology”?它与人类行为学(praxeology)又有何关联?

米塞斯主张,人类行为科学分为两个分支:“一方面是人类行为学,另一方面是历史学”(The Ultimate Foundations of Economic Science,第41页)。

但每一门科学都隐含着一种研究方法。对人类行为学而言,演绎法是其方法。米塞斯的起点是“行动公理”——即“人会行动”这一基本真理——并由此推导出行动的范畴。米塞斯写道:“人类没有能力想象与基本逻辑关系、因果律和目的论相悖的范畴。”(Human Action,第35页),他将此称为“方法论的先验主义”。

米塞斯认为,通过先验推理不仅能获得有效知识,而且某些知识范畴(如经济学定律)“只能”通过这种内省方式有效获得。他指出,任何反驳这一观点的尝试“都必须预设”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基本定律(如同一律、因果律、矛盾律)的“有效性”。这些真理都是“思维与行动的范畴”(Human Action,第34-35页)。

因此,人类心智具有不可变的逻辑结构。与其他物理对象不同,人类不仅能对外部刺激做出“反应”,还能主动“行动”。行动必然是目的论的,即它是目标导向的或“有目的的”。人类试图实现特定“目的”,其行动旨在达成最被珍视的目的。因此,行动必然先于任何经验。如果行动先于经验,那么经验性知识(即历史知识)就不能成为认识世界的唯一来源。

但由于人类行动由心智(“观念”的源泉)驱动,历史经验无法揭示任何人类行动的规律。这并非否定历史知识的价值,而是意味着从历史经验中获得的知识范围是有限的。在物理科学中(人类思维和行动不是变量,研究对象是非行动的物理客体),可控实验的历史数据可以揭示某些恒定的因果关系(如万有引力定律)。不过,即使在物理科学中,研究也必须预设“真实存在的世界中存在因果关系”,这意味着同一律、因果律和矛盾律等先验真理仍必须先于任何经验科学研究。

但历史学研究的是“会思考、能行动的人类”。鉴于此,米塞斯认为应如何研究人类行为科学的第二个分支(历史学)?简而言之,他在Human Action(第二章)中首次提出的方法,最初被模糊地称为“理解”,但在其最被忽视的著作《理论与历史》[Theory and History] 中正式命名为“thymology”(历史的理解)。对人类行为学而言,演绎法是研究方法;对历史学而言,“thymology”(历史的理解)就是恰当的研究方法。

米塞斯写道:“thymology 一方面是内省的产物,另一方面是历史经验的沉淀。”更简单地说,它是“对人类估值与意志的认知”(Theory and History,第266页)。

因此,thymology 与人类行为学不同。“估值本身就是一种 thymological 现象,”米塞斯写道,“但人类行为学和经济学不研究估值的 thymological 层面。”人类行为学(及经济学)不关心人们追求的“目的”,它只承认人类是目标导向的,而不涉及具体目标的内容。人类行为学关注的是实现这些目的的“手段”。相比之下,thymology 试图理解人们追求的目的,并回答“为何做出特定价值判断”的问题。

Thymology 不仅限于历史研究。例如,投机企业家会对人类未来的估值进行预测,并据此行动。当然,他们的预测可能出错,但“判断他人价值观”的行为本身就是 thymological 的。不过,这些预测至少部分基于历史数据。

这最终回到我们最初的问题:历史学的恰当方法和真正目的是什么?

归根结底,历史学关注的是价值判断。只有理解历史人物的个体估值,我们才能揭示过去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。米塞斯举了一个假设性的例子:  

例如,历史学的任务是将印度种姓制度的起源追溯到推动各代人发展、完善和维护该制度的价值观。其进一步任务是发现该制度的后果,以及这些影响如何塑造后代的价值判断(《理论与历史》,第21页)。

由于历史学研究人类行动,仅描述米塞斯例子中的种姓制度“是什么”是不够的。历史学家必须追问“为什么”,而这始终是一个价值判断的问题:人们持有何种价值观,促使他们建立种姓制度?由此产生的种姓制度如何影响后代的不同估值?这些不同估值又如何驱动他们的行动?这些行动的后果是什么?等等,贯穿历史事件的因果链条。

简而言之,历史研究的对象包括:相关人物的价值判断、基于价值判断的目标、实现目标的手段,以及行动的结果。

进行任何历史研究前,必须接受某些假设:首先,历史学家必须假设“环境背景”会影响人类行动者的观念;其次,必须假设“观念并非一成不变”——如果观念是静态的,历史就不会发生任何变化。

历史学家有三种工具辅助研究:第一,从物理科学中获得的知识(例如,若没有重力的基本知识,就难以理解莱特兄弟发明飞机的故事);第二,人类行为学(及作为其推论的经济学定律)的知识(例如,理解2008年经济衰退与此前货币通胀的因果关系需要这种人类行为学知识);第三,为解释经济危机为何具体在房地产行业爆发,需要了解相关人物的观念,此时历史学家需使用经验证据。

历史学家使用的经验证据形式多样,且由于历史证据永远不可能完美,历史研究是一个持续的过程。历史学家必须根据自己对各种史料的有效性和适用性的判断,就过去事件的因果解释展开辩论。因此,分歧是这一过程中自然且不可避免的一部分。

但即便这些知识(有望)不断增长和完善,历史学家也不应忘记:由于人类行为基于观念,而观念始终在变化,未来永远是不确定的。米塞斯在《理论与历史》结尾提醒我们:“个人自由的本质,在于偏离传统思维和行为方式的机会。”历史学研究很重要,但与卡尔·马克思等历史决定论者的学说相反,它只能告诉我们“过去是什么”。

注:本文观点代表作者自己,译文仅供研究参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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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乾,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副教授,美国马里兰大学经济学博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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